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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登记
收养登记
一次性抚恤金发放
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
更改民族成份
办理城市义务兵优待证
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评定
办理老年人优待证
拾捡弃婴儿童入社会福利院
孤老入院
伤残评定管理办法

民政局工作职责


    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,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,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政工作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围绕“改革、发展、稳定”的大局,具体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,以及与之相关的基层政权和优抚工作,依法维护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。主要任务是:
1、负责全区的救灾、救济工作。
2、负责全区的双拥和优待抚恤工作。
3、负责全区的基层政权组织的建设。
4、负责全区的婚姻法的贯彻落实和婚姻登记工作。
5、负责全区的收养法的贯彻实施和收养、送养登记工作。
6、负责全区的社会福利管理工作。
7、负责全区的民间组织管理工作。
8、负责全区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。
9、负责全区的区划地名工作。
10、负责全区的老龄工作。
11、负责全区的福利彩票的发行与管理工作。
12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