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  | 首页 | 律师简介 | 业务范围 | 常用法律 | 典型案例 | 举案说法 | 法律常识 | 律师提醒 | 网站首页
联系宋律师
热线电话:
13933917951
办公电话:
0335-3052626
手机: 13930317951
传真: 0335-3217820
E-mail:
 
执业机构: 秦皇岛港城律师
事务所(建设大街262号)

 

夫妻一方死亡后,应当如何对死者的财产进行继承?


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,除有约定的以外。如果一方死亡,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,其余的为被继承的遗产。当配偶一方死亡时,首先应确定出遗产的范围,然后由死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继承、分割。

 
 
关于本站 | 商家加盟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送货说明 | 支付说明 | 客户留言 |进入邮箱
本网站由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中心主办
版权所有:秦皇岛便民信息网www.qhdbm.com 客户服务电话:0335-3882588 3882599 3895363 技术支持电话:13133566892
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惠赐E-mail至:bm@qhdbm.com欢迎社会各界洽谈合作事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