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:
  | 首页 | 律师简介 | 业务范围 | 常用法律 | 典型案例 | 举案说法 | 法律常识 | 律师提醒 | 网站首页
联系宋律师
热线电话:
13933917951
办公电话:
0335-3052626
手机: 13930317951
传真: 0335-3217820
E-mail:
 
执业机构: 秦皇岛港城律师
事务所(建设大街262号)

 

房产赠与要办什么手续?


房产赠与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。一般来说,房屋赠与手续有五个步骤:  
一、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,即赠与书。按规定,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。  
二、房屋赠与的当事人(受赠人)凭原房屋所有权证、赠与合同,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。  
三、办理公证。根据司法部、建设部《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》的规定,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。  
四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。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,应提交下列证件:(一)申请书(二)身份证件(三)原房地产产权证(四)赠与书及公证书(五)契税收据。  
五、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,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。

 
 
关于本站 | 商家加盟 | 广告服务 | 联系我们 | 送货说明 | 支付说明 | 客户留言 |进入邮箱
本网站由秦皇岛海港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中心主办
版权所有:秦皇岛便民信息网www.qhdbm.com 客户服务电话:0335-3882588 3882599 3895363 技术支持电话:13133566892
如果您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请惠赐E-mail至:bm@qhdbm.com欢迎社会各界洽谈合作事宜